“寄姐,很少听你提到小时候的事啊。”
沈寄手上不停,继续包着,“其实,很多事情我都不大记得了。我只记得爹带着我到处流浪,后来爹不在了,我就到魏家来了。”我就不信,你们还能找到当初一起逃亡的人来问。沈寄知道魏大娘多半已经被魏楹说服了,心头一阵雀跃。
“哦,这样啊。那你以后就把魏家当你的家就好了。”
“好的。大娘,排骨汤好了,可以叫少爷来喝汤了,我这里把饺子煮上,很快就可以吃了。”
当晚,沈寄洗完碗放回碗柜,魏楹在堂屋叫她。
“你过来写几个字给我看看。”
“好!”沈寄洗干净手然后在围裙上擦干,去魏楹的房间里写字。
这是她第一次真的沾墨水写字,还略有点紧张。
魏楹注意看了沈寄握笔,转腕,然后说道:“自己练出来的,还算是不错。不过,转腕应该这样。”他从身后扶着沈寄的手教她,另一只手撑在书桌边沿,等于是把沈寄整个人包在了怀里。沈寄一愣,说起来她八九岁,按这里算,再有个四五年也是可以嫁人的了。这样会不会不合适?
“明白了么?”魏楹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沈寄耳尖的听出略有点变声,这小子到青春期了。
“嗯?”沈寄没有应声,魏楹出声问道。
沈寄看看纸上出现的“出入平安”四个字,点点头,“少爷,我明白了。”
接下来,魏楹又指点了沈寄一会儿,看她比之前好多了,便自己拿了书看。还有三个月就要考了,他之前一直在村里的私塾,而且病了一场耽误了不少时间,所以得抓紧一点。
魏大娘之前就觉得有点不妥,这时间魏楹看书便把沈寄叫了出去。看到她写的字也不禁有些惊喜,“你这丫头,居然背着我把字练得这么好。”
跟魏楹的字比,当然不算好。可是魏大娘不识字啊,在她看来就很好了。
“多亏少爷肯教我。”
“嗯,练字写春联卖很重要,可是也不能耽误了楹儿看书,知道么?”
“知道,寸金难买寸光阴,我懂的。”
“还有,日后有什么事,你就直接来同我说吧。”
沈寄点点头,魏大娘这是叫她离魏楹远点呢。难道她方才看到魏楹手把手教她写字了。放心,她不想当丫头,更不想当通房丫头。
接下来的日子沈寄就苦练那二三十副对联,她回忆了十几对,还有稍微文雅一点的十对,是魏楹告诉她知道的。
等到进了腊月,沈寄就拿出自己的私房钱,砍价买回了一打红纸还有笔墨,每天白天趁有太阳的时候在屋里写对联,晚上魏大娘给了她一个火炉,所以晚上也可以写。这样一天可以写二三十幅。就从村里开始卖起,八文钱一幅。
开始村人都以为是魏楹写的,后来得知是沈寄写的,再次对她刮目相看。让因为扩招很长时间找不到合适工作的沈寄很有成就感。
村里卖出去一百八十多幅,因为比镇上便宜两文钱,而且字还写得漂亮。只有少数人家说不想买一个小丫头写的,宁可多花两文钱去镇上买。结果买回来,村里人一对比,并不比沈寄写的漂亮。
沈寄如今仿魏楹的字,有七分的火候了。魏楹回来见到也夸过一次说她有灵性,日后有机缘可以试着自己开创字体。沈寄对这个没想法,她现在只想挣钱。
待到赶集的时候,再把写的另外十幅文雅一点的摆到地摊上卖,就卖十文,然后送一个“出入平安”。这四个字是沈寄写得最多,也最见风骨的。是用裁剩下的小幅红字写的,反正不用也浪费了。而且人的心理很奇怪,有搭送的小物件就很高兴。
王二叔,何老幺等人见比自己买的多个“出入平安”,就玩笑的说让沈寄补上。沈寄想着反正家里还有裁剩的纸,而且那四个字她现在写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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