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我迅速翻过铁护栏,回到没有车龙的那条道上。余光里瞟到那女孩没有做出任何动作,仍坐在车顶上。她肯定没有想到我是这样高冷的态度,我心中窃喜,然后迈开步子向前走去。走出有十几米远,身后仍然没有传来任何响动。
事实上我对自己的计划并不是非常有信心,女孩子都喜欢到处购物,这招会不会被她一眼就看穿了而且,在我刚才举的例子里,也会有百分之二十的情况是店主会任由你离开,因为你出的价格还不够回本儿的。
或许我不应该耍酷留下她一个人,或许我应该花时间博得她的信任然后结伴同行她在我后面走了这么久,会不会早就习惯一个人的生活一路上各种想法不断涌现在脑海,好几次差一点就转身回去找她了。
不过很显然我想得太多了。大概我走后五六分钟的样子,身后就传来一阵脚步声。我转过身,咧嘴一笑,我赢了。她翻过铁护栏,正一瘸一拐地朝我跑来。我眯起眼睛看着她,果然我高冷的行为成功博取了她的信任。一周的时间,她肯定对我的背影还是有一定感情的。
等她站到我面前时,我的眼睛都眯痛了。她弯着腰一边揉搓着膝盖一边喘着粗气,但水果刀还握在手上。我对她皱了皱眉头,心说难不成追上来补我一刀想到这里我不由往后退了一步。几秒后她发现了我脸上的变化,连忙甩出水果刀,脸上挤出来笑容,伸出右手对我道:“我叫段可,你呢”
我松了口气,握住她伸上前来的手,努力压制住内心的喜悦,对她说:“娄厉。”
“你还要接着跟我走”我放开手继续问她,脸上顺便做出一副满不在乎的表情。段可点点头,俨然一副要跟我私奔的表情。我拾起她甩在地上的水果刀,递到她面前,一本正经的说:“那就走吧。”
路上有个伴无聊感会减少很多,更何况跟我同行的是个女孩子,我几乎瞬间就觉得,走路也是一件很愉快的事情了。段可的膝盖伤得不太轻,撩起裤腿一看,膝盖处一片青淤。我一路扶着她,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 :\\、\
看看表,已经快接近正午了,我们得停下来解决午饭。我向段可分享了背包里的食物,算是与眼前的女孩子共进第一次午餐。
段可嚼着面包,问我走了这么多天了,到底想去哪。我指了指头顶上恰好出现的路牌,说道:“去市区啊,你看,还有15公里了。”
“去哪里干嘛”段可疑惑道。
“回家啊,万一那里还有人呢。”我说。
听完段可冲我摆摆手,咽下了口里的面包,轻描淡写的对我说:“那你不用去了,那里肯定没人。”
我没怎么理解她的意思,投给她一个麻烦你把话讲明的表情。
只见她顿了顿,缓缓地说道:“看来你没有见识过这东西的厉害,你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