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的光景足够让一个少年成长起来。
王宁泽很像他爹,身材高大健硕,五官帅气,嘴角永远带着一丝趾高气扬的笑意,十七八岁的年纪,风华正茂,嫩得出水。
自从狄咏成为驸马之后,露脸的次数不多,大宋人样子这顶桂冠悬空,如今王宁泽一身银铠,骑着神骏的白马,出现在西京的街头,毫不意外,成为了大宋新一代的人样子。
到处都是欢呼的人群,到处都是惊叹的目光。
还有人向大家介绍,说是眼前的人马,在幽州大破契丹,光复故土,是天底下一等一的好汉子!真男儿!
打败了契丹,又来打西夏!
要是能成为其中一员,哪怕战死疆场,也值了!
百姓的热情,让王宁宏还有点不适应,除了沧州,他可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热情的百姓,怎么和自己印象不一样啊?
当然了,能得到欢迎,自然是好事,他挺直了胸膛,把王家军最雄壮的一面,展示给了所有百姓。
入京之后,王宁宏和王宁宣带着人去大营驻扎,王宁泽请了个假,跑到了哥哥家中。
早就知道叔叔要给过来,王家的两个小家伙没出去玩,等到王宁泽来了,一起扑到了他的怀里,亲昵无比。
除了俩小家伙之外,还有一个黑白的小球,动作神速,一把抱住了王宁泽的大腿,不得不说,滚滚就是天生的抱大腿高手。
任凭王宁泽怎么躲避,都免不了被死死抱住的下场,
王宁泽算是彻底绝望了,只能抱着两个侄子,挂着一头滚滚,跑到了王宁安的书房。
“哥,这就是你说的熊猫?”
王宁安放下了手里的笔,笑呵呵道:“你也可以叫他猫熊,毕竟人家本质是熊。”
王宁泽低头看了看死死抱住大腿,跟肉球一般的小家伙,夸张道:“哥,你看他哪点像熊?”
王宁安仔细看了看半天,小家伙似乎觉察到有两脚兽看他,也抬起头,大大的黑眼圈,迷离的小眼神,王宁安觉得自己都萌化了,他无奈搓了搓手,“他应该是披着熊皮的猫,还是特黏人的那种!”
这时候杨曦赶来了,她手里端着一个精致的铜盆,里面是冲好的牛奶,轻轻一敲,小家伙瞬间就松开了王宁泽,扭着肥硕的小屁股,快速跑了出去。
“这特么就是个吃货儿啊!”
王宁泽目瞪口呆,他甩了甩头,好不容易从熊猫的盛世美颜清醒过来,兴奋道:“哥,真的不一样了!”
“是不一样了!”
王宁安当然知道他说的是什么,“所以你们必须争一口气!青唐开边,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放心吧!”
王宁泽把胸膛拍得震天响。
过去的三年,王家军可几乎从没闲着,每年除了训练,就是出塞,他们采用主动攻击的战法,破坏长城以外的草场,放火焚烧,驱赶部落,压缩辽国的生存空间。
又从渤海沿岸登陆,还伙同渤海国,差点攻下了辽国东京。
如今的王家军,不但装备精良,就连马术也不落后契丹。
这次来西北的每一个人,都是从尸体堆里爬出来的,经验丰富,勇猛无敌。
别说区区董毡,就算是唃厮啰重生,他们也不畏惧分毫!
……
大宋在积极调兵遣将,全力备战。
而董毡的动作更快,他的十万人马,已经离开了青唐,浩浩荡荡,向着大宋杀来。游牧民族的法则从来都是强者为尊,唃厮啰能建立起无上的权威,是靠着一刀一剑打出来的。
董毡要想恢复父亲的荣耀,重整青唐,也需要走无数前辈走过的老路。
其实董毡不是个笨蛋,他看得很清楚,无论是大宋,还是西夏,都对青唐虎视眈眈,他的处境很不好。只有打一仗,才能稳定他的地位。
在这两个敌人之间,董毡自然倾向于选择大宋。富有,懦弱,容易打……只要打败了大宋,他就能得到充足的财力回头整顿青唐,厉兵秣马,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王者荣耀!
实际上董毡派遣鬼章去出使大宋,就是为了激怒大宋,可是出人预料,大宋竟然无比配合,直接扶持木征,和他唱起了对台戏。
如果任由木征做大,洮水以西的土地再也不属于青唐了,于是大战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董毡一路东进。
原本已经依附木征的部落,纷纷变换旗号,重新回到了董毡的身边。反反复复,朝三暮四,几乎是所有蕃部生存的本能。
他们敬重的只是实力,木征有十万大军,气势汹汹,他们就跟在木征的身后,摇旗呐喊,没准还能捞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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