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没有开灯,唯一的光线,还是来自外面的舞台光线。
这样的环境,显然不是包厢的主人因为吝啬电费而不开灯,而是因为她天生就喜欢黑暗的环境。
千人有千面,有的人喜欢刺眼的阳光,不喜欢黑暗,有的人却喜欢潜伏在黑暗的阴影中。
从心理学上讲,喜欢黑暗、讨厌阳光的人心里是阴暗的,他们觉得自己和蝙蝠一样,是黑暗中的动物,阳光太亮,会灼烧他们。
一缕光线透过窗户照进来,依稀可见一个女人穿着大红色鲜艳的晚礼服,晚礼服长裙两边开着一条无限诱惑的线条,这样一来。两条白花花就显露到了大腿根部,腿上包裹着透明的黑色长筒丝袜,正慵懒的依靠在沙发上,手里摇晃着红酒。
由于光线太暗,根本看不见女人的长相。
如果一个女人能在这四个方面都脱颖而出的话,脸蛋长成什么样已经不重要的,她的身体足以让她成为让男人疯狂的绝世尤物。
更何况,她本人还长得不难看。
此刻,她正拿着一份报告仔细的看着,看着看着嘴角就勾起一抹诡异的微笑。
“那个男的,从狱中出来了……有意思,有意思啊,咯咯——”女人发出一连串动听的笑声,光听笑声。就可以让男人把持不住了。
她是会所里当之无愧的尤物,没有之一。
“嘎吱——”
这时,包厢里一扇门诡异的打开了,一个身材挺拔赤裸着上身,笑着来到了女人的面前,随便的坐下,笑着问道:“怎么样?”
现在包厢里不止有女人一个人了,还有一个光着身子的上身,肌肉轮廓分明,尽显男人的野兽气息。
美女与野兽,不论什么年代,都是被人所津津乐道的话题。不是吗?
看见男人进来,女人丝毫不意外,稍微换了一个舒服点的坐姿,问道:“你怎么来了?”
“闲得无聊。就来你这里看看。”男人咧嘴笑道。他的胸前有一撮黑色的毛,使其看起来不禁浮想联翩。
女人站起来身来,打开酒柜的门,拿出一瓶红酒,随意扔给男人。
男人稳稳当当的接住,打开酒瓶,也不给女人倒酒,居然对瓶吹了。
“咕咚咕咚——”
他大口喝酒,喝的很急,红酒顺着他的脖子流淌而下,流进他的衣服也不在意。
“当——”
女人拿高脚杯和男人手里的红酒瓶碰了一下,笑容戏谑,如同在看一场戏。
“什么事让你笑的这么开心?”男人擦了擦嘴边的酒水,笑着问道。
“也没什么,就是咱们的老对手,宋家天山的新对手出狱了。”女人笑着说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商惊天,你也不想看到宋家一家独大的局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