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头兵那里,望眼欲穿。
今日,没有训练。
旅帅已经下令,明天一早天未亮,便下山突袭清平县。
所以,今天他们所有参与训练的人,都可以大吃一顿。
不用再吃剩饭。
就连那些没有参加训练的新丁,今天也都可以吃上二两米。
这些人,望着那被烫掉了毛的白猪,焦香味传入鼻尖,一个个都贪婪的吸着。
今天,他们这桌边的每个人,都可以吃上这个猪肉!
虽然不多,但这可是猪肉!
不是吃剩下的骨头,而是每个人,都可以啃上这实打实的猪肉!
即便是在收成好的时候,能有米粮饱腹就已经不错,又有几家平常户,能吃上肉食?
而如今这荒年,到处都是饿殍,除了那些官兵和富户老爷家里,会飘出这样的肉香,寻常,他们根本见不到一头猪。
甚至在那些官兵和富户老爷旁边贪闻这香味,都会被驱赶甚至被打杀。
失了田地,化作流民,上山当了这义军。
饿着肚子到了这里,他们都不记得,这辈子有没有吃过猪肉了。
如今,看着这一大头白猪,在伙头军的刀刃下,开膛剖腹,飘出的热气与香气,直让他们迷醉。
虽然他们也猜到,今日这般大宴,怕是明日是会向清平县发动总攻的日子。
不如平常那般,抢到了一些东西就跑。
说不定,会直接攻打县城衙门!
如此的话,县城里的所有官兵、捕头,以及富户的打手,一定都会与他们出来拼命。
他们,或许回不来几人。
但即便如此,今天,能吃下这大白猪肉,吸上一口猪油,那便是死,也是值得了。
此时,坐在桌边的其中一人突然站起喊道:
“路队长来啦!”。
听到这声音后,许多人纷纷从桌边站了起来,与走过来的路远打招呼。
此时的路远,缓缓走来。
他依然穿着那身破烂棉袄,甚至更破了。
棉袄上,还带着一些干茅草。
显然,对方是刚从休息的地方而来。
他的烂棉袄下,依然有些瘦弱的胸膛,能看到一根根的肋骨。
但与之前那真正的皮包骨相比,已是大不同。
不仅看起来,凹陷的脸颊,平缓了许多。
其身躯,裸露在外的手臂以及烂裤子里露出的小腿,虽然依然跟之前那般细杆一样。
但已可看见肌肉纹理覆盖在上边。
整个人,虽是极瘦,但却给人一种,精瘦的感觉。
配合那双明亮的眼睛,不难想象,若是此人有足够的吃食,必然会是一个极其壮硕的汉子。
当然,他们更是知道,此人就是现在,也绝对拥有一个壮硕汉子的力道。
这都是这些天,他们亲眼所见。
但凡有胆大之人,敢去与对方抢食,被对方一推,就趴在地上好久都爬不起来,连一顿剩饭都抢不到。
即便有几人暗地里联合起来,想与对方抢食,也根本拦不住对方,还白白错过了抢食的最佳时机。
这路远,一定是个天生神力之人,如今,得到了吃食,得到了滋补,是一天比一天强。
到这两天,可以说,守在窑洞外的抢食的所有人,都默认让对方先选了,才会上去争抢。
所以,现在这里的所有人,对路远,基本只有敬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