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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最不公平的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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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醒不了的梦,那一定是最快乐的童年梦。如果有走不完的路,那一定是在童年时迷了路】。

    【人都喜欢回头看,看看走过的路,看看走过的昨天。想一想有过的辉煌,思一思曾经的辛酸,但人最喜欢回忆的却是自己的童年】。

    慕雪的童年应该说是很幸福,也很快乐的,这应该和胡杨有关。

    胡杨来后,真的让于佳言中了。她很强势,说明她有魄力,她这个总经理太能独挡一面了。

    首先她健全了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很有效地提高了公司的效益,更重要的是她对公司的系统化管理,把公司提上了一个新的高度。

    陈哲一下子变得轻松了,也没有了从前的那些压力。以前他和李文诺一起干时,李文诺是个遥控者,决策者,他是个执行者。公司所有的事都是他全权负责。现在,胡杨做得有声有色,风起云涌,他很放心,也很满意。

    【但人无完人,金无完赤】。

    美中不足的就是胡杨的表妹韩雨——一个阴阳怪气的女人,被安排在财务部做总监。

    陈哲总感觉韩雨那双眼睛很诡异。就连他和胡杨在办公司里呆时间长了一点,她都会借故进来看看。

    韩雨——一个不太漂亮,却叫了个男人名字的女人。毕业于省艺学,但长得却一点也不艺术。

    韩雨身体修长,声音粗哑,看背影迷倒一万,看前面吓跑九千,声音更没有性感。

    陈哲在想:

    她和胡杨是表姐妹,怎么就一点都不像?

    不知为什么,陈哲就是看她不顺眼。有人说女人分三种:

    【悦目类的、赏心类的、牵魂类的】

    胡杨——是【悦目类的】:

    那是一些养眼的美,云鬓花颜,却又美的冷漠,让人感觉她是画中人,不能与之有亲昵的冲动,她的美是平面的,只是薄薄一层,吹拂即散。

    安陌——是【赏心类的】:

    容颜姣好,通身散发着温润的光泽。她是有温度的,她的心里装满了芬芳之事。她的目光后面摇曳着旖旎的故事,她的美是立体的。

    于佳——是【牵魂类的】:

    清逸典雅,见之忘俗,看上去水秀山青,万般柔情。她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善良的,暖暖的。她的纯具有高度的穿透性,足以透过心肺。最大的缺点,就是喜欢吃醋!

    悦目者,征服了你的眼神。赏心者,留给你一串叹赏。牵魂者,能带走一个人一世的怀想。

    反正,韩雨都不在着三种人之列,陈哲一看她就心烦,她活脱脱一个密探,好在财务部有陈哲的卧底——安陌。所以,他可以高枕无忧了。

    三年来,公司就步入了正轨,并且利润大增。家里的生活也开始了变化,于佳也买辆车。她变得更胖了,家里有勤快的吴妈打点,井井有序,一尘不染。于佳的主要任务是专职接送慕雪,陈哲也开始有了空闲时间,并有时间写他的小说《研磨时光》……

    后来,考虑慕雪的学校教学质量不是太好,他们就把慕雪送到了本市最好的封闭学校。现在他们只有二个任务:第一个任务是把公司运营好。第二个任务是把女儿的教育抓好。

    此时,夜深人静,秋凉如水,这座夜生活十分丰富的山城,喧嚣还没有结束。而陈哲却枯坐在沙发上,茶几上的报纸已经被陈哲翻看了无数遍,于佳则不停地变化着电视的频道。

    “太太!咖啡煮好了!”吴妈把煮好的咖啡端到于佳面前。

    “吴妈,你把咖啡端给陈哲吧!我不想喝!”于佳心烦地说。

    自从慕雪住校后,家里就有一种凄凉、寂寞、伤逝、百无聊赖的感觉,这使他们感受到传说中“空巢”的滋味。这种滋味很容易让人怀旧,让他想起慕雪在家时的那些快乐,虽然那时很累、很烦、很缠人,但真的很幸福:

    陈哲又想起了慕雪上小学三年级时的事了。为了让慕雪学好外语,他和于佳决定,开始把家划成“英租界”,一切对话都用英语,他和于佳大学毕业时候英语只是四级,自从参加工作后就慢慢地荒废了,况且他们那一批的学生,都没有见过“外教”长什么样,发音的准确性就更别提了。

    为了学好发音,陈哲通过李文诺的介绍,找到了李文诺的一个同学,他在重点中学当教导主任,死缠硬泡好几天,才同意让陈哲做一周的英语“旁听生”。

    当他走进教室的那一刻,陈哲才真正地体验到“鹤立鸡群”是什么滋味。

    从那以后,他们逛街时都用英语对话,慕雪说找不到感觉,陈哲就特意买了一套休闲服,戴上一个墨镜。有一次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箱包店给慕雪买书包。

    陈哲问慕雪:“Xue.Whatcolordoyoulikebag?(雪、你喜欢什么颜色的书包?)”

    慕雪说:

    “Ilikethepinkbag(我喜欢那个粉色的书包)!”

    陈哲说:“Ithinkwhiteisbetter(我认为白色的比较好)!”

    他们用英语对话,挑款式,调颜色,商定后,陈哲问服务员:

    “这个书包多少钱?别要慌”!服务员看着陈哲惊奇地说:

    “噢!先生的中国话说的真好!”

    有一天慕雪回家闷闷不乐,陈哲问她:

    “慕雪怎么了,怎么不高兴啊?”

    慕雪眼泪汪汪地说:“李老师打我了!”

    陈哲惊奇地问“为什么打你,用什么打的?”

    慕雪气愤地说:

    “我…..我上课溜号了,李老师就用粉笔头弹我!好痛好痛的!”

    慕雪又说:

    “李老师每天都把使剩的粉笔头赞起来,从不扔。在课堂上如果谁精神溜号,在下面做小动作,她就会瞄准谁一弹,粉笔头就会很准的打到谁的脑袋上,真的很疼!我们都叫她‘一指弹’。”

    “一指弹”,多形象,多有创意。陈哲笑着告诉慕雪:

    “你们够幸运了,别再给老师起外号了。爸爸像你们这么大时,上课做小动作,老师会把教鞭背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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