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啊!!!”纱仓真菜嚎啕大哭。
“怎么,怎么了?”郑晨有点懵。
“你连看都没看一眼,人家有这么丑吗!”纱仓真菜气鼓鼓的看着郑晨。
郑晨上下打量着纱仓真菜,她还如往常一样穿了一件可爱的衣服,毛茸茸的外套上面有两个小熊猫的卡通图案。
不过,这最外层穿的则是那件丝纱,淡蓝色的丝纱若隐若现,给她平添了几分‘仙气’,可爱的纱仓真菜瞬间变身小仙女。
“可爱!漂亮!”郑晨伸出大拇指赞叹道。
“哼!这还差不多!”
“不过你以后可不能这么穿了!”
“为什么啊!穿里面你就看不到了吖!”说道这,纱仓真菜小脸一红,“哼!”。
“这上品护身法器太珍贵了,被人看到的话,我怕你有危险,还是不要暴露在人前的好!”郑晨正色道,这件事可非同小可,一件完好的下品护身软甲都珍贵非常,更何况这可是上品中的极品。
纱仓真菜见郑晨这般认真,虽不高兴,但也没有拒绝,噘着小嘴说道:“好吧!”
拉着纱仓真菜回到自己屋。
“我要亲亲!”纱仓真菜递上自己的小嘴。
郑晨无语,这丫头还上瘾了。
轻吻了一下。
“哼!”纱仓真菜生气的跺着脚丫,坐到椅子上。
“轰!”一团火焰在郑晨手中燃起。
“哇!好棒好棒!”纱仓真菜直拍手。
郑晨开始给纱仓真菜讲述关于修真的事,纱仓真菜被郑晨的话所吸引,目光硕硕的看着郑晨。
给纱仓真菜讲完之后,纱仓真菜非常乐意修真,她并不是想变强,而是单纯的感觉……好玩!
这让郑晨很是无语,但还是专心的测试着纱仓真菜的灵赋。
一股股灵力探入纱仓真菜体内,几分钟的时间便已经蔓延至全身,最终,一股股灵力探入丹田,这是测试灵赋最重要的地方。
纱仓真菜隐隐的感觉,自己似乎已经完全的暴露在郑晨面前,没有一点隐私,她脸颊泛红,并没有拒绝。
灵力配合着神识仔细感应,在探入丹田之时,那种属性气息格外强烈。
一股股水属性的气息通过灵力传达给郑晨。
“居然是水属性灵赋……”
郑晨松开了手,并没有感觉意外,因为有三分之一的女人都是水灵赋,女人是水做的这句话并不是一句空谈。
郑晨把《水烟浩渺》的内容逐字逐句的讲给纱仓真菜听,纱仓真菜聪明伶俐,初次接触修真功法虽晦涩难懂,但短短三天便也都记住。
郑晨拿出几块灵石递给纱仓真菜,帮助她吸收,一小时后纱仓真菜成功的成为了修真者,到达了炼气一层初期。
一团蒸腾的水汽在纱仓真菜手中渐渐凝聚成一只水箭。
“咻!”水箭向木门射去,穿出一个洞。
“哈哈哈,真好玩真好玩!”纱仓真菜拍手。
郑晨暴汗,感情这小魔女修真完完全全就是为了好玩。
郑晨对纱仓真菜千叮万嘱,让其不要在人前暴露修真之事,只可以在万不得已的时候自保。
修真之事,在这个世界太过让人匪夷所思,若是暴露很容易引起一些人的觊觎之心,稍有不慎便会万劫不复。
郑晨现在有七十二变,都感觉分外危险,更何况这天真无邪的小丫头。
纱仓真菜连连点头,答应郑晨绝对不会在人前暴露修真之事,甚至一个字都不会跟外人提起。
但郑晨却始终不放心,没日没夜的给纱仓真菜做思想工作,让其千万不要把这件事当成儿戏。
起初纱仓真菜感觉郑晨能陪着自己很是开心,但渐渐的她就烦了,毕竟郑晨每天都是说的同一件事。
这天,纱仓真菜实在受不了郑晨磨磨唧唧没完没了,控制着十几只水箭全部扎在郑晨屁股上,郑晨疼的‘哇哇’直叫,这才就此罢休。
暂时在倭国没什么事,郑晨打算回华夏看看,已经出来将近半年的时间,他对华夏的众人非常思念。
和纱仓真菜商量之后,纱仓真菜虽有不舍,但她见郑晨去意已决,也不得不噘着嘴同意。
拜托纱仓鹰秘密搞了一个倭国身份,因为郑晨担忧只改变脸型很容易就会被人认出,所以特意要了一个胖子的身份,毕竟织田信和就是凭借着他的身型就把他认出来了。
一切准备就绪,郑晨变成了一个胖子的模样,外套内穿了厚厚的衣服,看上去很是臃肿。
郑晨曾考虑是不是要从扶桑会的那个小门出去,但很快便放弃了这个想法,从那里出去太过刻意,而且上一次就有人在那里堵他。
这一次怕是会更加危险,还不如大摇大摆的从正门出去,反而不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毕竟他的七十二变可是无懈可击,就算别人发现他有猫腻,也扒不下他脸上的‘面具’。
郑晨给高鲁斯打去电话,让他来到扶桑会。
这一见面郑晨发现高鲁斯胖了许多,看来在倭国的这段时间,过的很滋润。
郑晨交代高鲁斯住在自己屋,以后负责保护纱仓真菜。
经历过这么多次的生生死死,郑晨已经完全信任高鲁斯,自从二人开始逃难,郑晨便再也没有感受到过高鲁斯的敌意,有的
只是深厚的友情。
让高鲁斯保护纱仓真菜,郑晨非常放心。
时值寒冬腊月,郑晨乘坐外出采购的货车出了扶桑会,天空飘着鹅毛大雪。
货车在道路上缓慢的行驶着,车子开了很久,郑晨从睡梦中醒来,看向窗外,已经到了繁华的大都市。
他下了车打量着周围来来往往的行人。
已经好久没在这种地方逛街了,自从开始被鲸鲨和神话研究会追杀,他几乎就没过过一天安生日子。
去超市采购了一番,郑晨把储物戒指里装的满满当当,他用手机定好了飞机票,打算明天回华夏。
晚上,郑晨来到城市边缘的小酒馆喝酒,他出手阔绰,老板对他非常客气。
但喝了没多久,就有一个衣着邋遢的人被从内屋赶出来。
这人胡子邋遢醉醺醺的,听老板说这人吃了霸王餐。
郑晨本不想管,但忽然听到这人用华夏语说了一句:“曹尼玛”
瞬间感觉非常亲切,他直接拿出十万块钱甩在老板脸上,将邋遢男扶起来。
本想聊两句,但这邋遢男已经喝的神志不清,郑晨懒的帮他醒酒,便把他带去一间旅馆,打算明天问问,如果这邋遢男想要回国,就帮他回国。
毕竟能在异国碰到老乡也算是一种缘分,能帮则帮。
第二天,郑晨找到邋遢男,询问要不要帮助他回国。
岂料,这邋遢男一听到这话,登时痛哭流涕感恩戴德,经过聊天,郑晨得知。
这邋遢男本名叫‘孟帅’,今年三十岁,以前在华夏是一家公司的经理,他自称是因为拒绝了五十岁女老板的潜规则,所以被炒了鱿鱼。
郑晨看着孟帅这副邋遢样子,心想:“这女老板得饥渴成什么样,能找你潜规则,看来这五十坐地能吸土这句话所言不虚啊!”
没了工作的孟帅,老婆也跟别人跑了。
一晚,他在看爱情动作片时,忽然萌生了来倭国拍片的念头,至于拍什么片大家心里都明白,自不必多说。
他心想,这又有的爽,又能赚钱,还都是美女,谁不想干?
在华夏无牵无挂的孟帅,变卖了所有没用的东西,跑到了倭国来寻找自己的硬盘女神,希望自己能够和她们切磋一下技巧。
孟帅辗转找到了自己女神所在的公司,进入人力资源应聘,但无论他怎么吹嘘他自己是如何如何的器大活好,人家就是不用他。
他乘兴而来败兴而归,在拍片公司所有工作人员看傻哔的眼神中离去,出了门,他才注意到,门口蹲着几个和他一样从华夏而来的逐梦青年。
经过了解,孟帅知道了,其实拍片公司的男主角不是那么好当的,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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