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话了,回话就要挨骂,还不如不回。
看见两个人都不说话,张政委一样继续骂,“两个连队主官,一个正连职,一个副连职,连个新兵都看不住,还要你们干嘛,要不要再回学校深造一下,学习学习怎么带兵,学习学习怎么上教育啊,”
“......”
张政委老政工出身了,说起话来很厉害,10分钟后,终于开始出现重样的话了,之前都是骂人不重样,而且还不带脏的。
15分钟后,张政委心里稍微舒缓了一些,
“回去好好带连队,还有,这次你们连要被全师点名批评,你们俩主官要全团点名批评,你们连的新兵记过一次,回去之后好好带带兵,先把基础夯实了,再想怎么立功,明白吗?”
于潇潇这个时候有些欣喜了,点名批评口头警告而已,不算啥啊,这算什么处分啊,连忙笑着道,“谢谢首长,谢谢首长。”
李正却试探性问道;“首长,新兵记过一次是不是有点过了些啊,他今年才17岁”
说实话,部队一般情况下,是不看条令条例,那些都没用。正常来说,在部队犯的错误有几种:一是打架伤人、酗酒滋事一类损失不大但是造成一定影响的,这类错误一般给相应处分,但只是宣布一下以儆效尤,根本不进档案,属于吓唬人的:二是部队正常工作因个人失误或连带造成一定后果的,这类错误通常掩盖不住,处分命令要宣布,处分决定要进档案。三就是那种特别大的,像王喜因为酗酒差点导致战机延误的,这种谁也救不了,只能按条令条例来,该咋办咋办。
现在张洪麟就是第二种,全师通报的记过,肯定会记入档案,这个是跟随一辈子的事情,李正觉得有些于心不忍。
张政委何尝不知道啊,参军立志报国梦,17岁怀着梦想进入部队,部队却给了一个警告处分,对于这样一个17岁的孩子来说是多么的残酷,但是不这么做不行,因为这个是军队。
李正的话,张政委没有回答,而是甩甩手把二人赶走了。
回去的路上,李正对着于潇潇道;“回去之后,咱们好好做做张洪麟的工作吧,至少要给他一个希望不是么?”
于潇潇点点头,满脸赞同,这次处罚他没罚多重,又恢复到了以前的样子了,什么话都好说。
师里的命令下达很快,当天中午,团里就把相关的文件下发到了各连。
张洪麟那边不知道是因为李正昨晚的话,得知处罚结果的他反而轻松了,在跟连队的战友都聊的挺开的。
这件事情结束后的第四天,80师收到总部命令,撤回原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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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张洪麟的事情是真事情,当时确定有个家伙回家喝了口水(其实偷偷回去的也确实有几个,就是没被抓),就那货比较倒霉,被副师长抓住的,结局很惨,本书里面修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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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后天双休,我爆发一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