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动处是分管督查的。有人将举报信寄给他是很正常的。所以,他才会这样想。
吴敬中拆开一看,果然,里面有一封信,还有七张照片。他在心里自我表扬了一番:‘看样子还不是太老啊!当初的手感还在啊!’他首先拿起那封信。他展开一看:
【吴副处长,我检举城南检查站站长邓武山私自卖武器给工党。如吴副处长不处理,我将再寄一封信给毛秘书。】
‘还威胁我贪赃枉法?我得看看你的证据!’吴敬中看到这话心里有些不开心。他拿起第一张照片。
是邓武山抱着一个木箱子往一间房子里走。箱子上写了两个字“一二”。
下面注明了日期,是民国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下午三点。
第二张照片是一个身穿黑色棉袄的壮汉,从那房子里抱着一个外面罩着黑布的木箱子走出来,轿车的后备箱打开了。
下面注明了日期:十一月十二日中午十二点。
第三张照片是那辆轿车即将抵达南城检查站,邓武山站在检查站的汽车通道口等着。
第四张照片是:那辆轿车正穿过检查站,邓武山站在一边。
时间是:十一月十二日下午一点。
第五张照片是轿车停下一个树林边的路上。那个壮汉将那个外罩黑布的木箱子搬出来。
第六张照片是那个壮汉将罩着木箱的黑布打开了,木箱上露出“一二”两个字。他弯腰正从木箱中拿出一支苏式冲锋枪。
第七章照片是那个壮汉将冲锋枪递给一个头戴破帽的男人。
下面注明:时间十二日下午两点;戴帽之人系工党华蓥山游击队的二当家邓惠山。此人是不是跟邓武山有亲属关系?
吴敬中立刻感觉这个邓武山得罪人了!并且他得罪的这个人能量还不小!他靠在办公椅子上思考着:
这个邓武山跟自己没有关系。他即使是犯事了,也牵连不到我,平时送过来一封两封大洋,这在局里不算个事。谁也不知道邓武山卖军火给工党。再说,邓武山送给徐业道的是大头。即使是出了事,灭火的工作当然应该是徐业道来做!自己没有多大的问题。
怎么处理呢?是直接上报给督察室、毛秘书?还是跟徐业道商议一下?
如果自己跟徐业道商议,后果是什么?徐业道一定会提前告诉邓武山。邓武山一来是提前想办法灭火;那就是杀人灭口。第二是,找到爆料之人。从信件字迹?这明显是反手写的。看不出来。从照片上找?那是肯定的,能不能找到?那就要看他的造化。说不定爆料之人还给他设置了第二重陷阱!
如果邓武山杀人灭口了,会不会牵连自己?
自己是按照程序办的!这个程序违规不违规?
吴敬中仔细想了想,真正的风险可能在这里!一旦事发,局本部认为自己将材料上报给徐业道是违规的,那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
吴敬中不敢冒险,他也不会冒险。他立刻拉开抽屉,找出督查条例,一条一条地查看。他要看这类案件出现之后应该上报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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