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下课,食堂寝室,周末去茶馆打工,然后回家,这就是秦秣的简单生活。
一晃便到了国庆长假的时候,这期间秦秣也会偶尔觉得日子清苦乏味,但想到自己如今是在为自己的前途努力,她咬咬牙,还是将这清苦的日子坚持了下来。她确实不是当年的纨绔了,用心读书,有时候其实也很有趣。
这其中只有一个小插曲是秦秣不能理解的。
就是在后来,陈燕珊终于写出了一封情书,请秦秣帮忙转交给方澈。这本身没什么,古怪的是方澈的反应。
当时离他们摘柿子刚过去三天,那天还是在晚自习前,方澈在女生宿舍门口找到了秦秣。他手上提着一个塑料袋,一看到秦秣,二话没说就把袋子塞到了她手里。
“这是……”秦秣扯开袋子去看,便见到满满一袋子都挤满了饱满晶莹的红黄色果子,“这是我们那天摘的柿子吗?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她心中小有惊喜,那一颗颗柿果,确实漂亮馋人。
“我用石灰水泡了三天。”方澈的眉眼要比以前温和些许,虽然他的声调依旧冷冷的不怎么中听,“这就是脱涩,下次不要再问这种白痴问题了!”
秦秣无视他的毒舌,笑吟吟地拿出一颗柿子放到眼前左看右看,这种历经艰辛才得到的东西果然比街上买来的要讨人喜欢得多。方同学虽然言行别扭,不过为人确实是不错的。
方澈有一只手背在身后,秦秣微一瞥便见到他手上仿佛握着一管深红的的东西。
“这是什么?”秦秣略微好奇,顺手便去扯方澈的手。
方澈松手将东西递给她,这东西才全然现出形来,原来是一支漆着老红漆,坠着白玉坠子和大红飘穗的竹笛。看这笛身上隐隐刻有花鸟云纹,笛节之间缠着黑色的锦丝弦,那助音孔边用梅花小篆刻着“出云”二字,端是好一管精巧雅致的竹笛。
“笛子?”秦秣轻轻将笛管在手中转了个圈,“谁吹?你会吗?”她的心里可从来不觉得方澈能通音律,如果连这个会打架会爬墙的泥猴子都能懂得音韵之道,那岂不是叫猴子不爬树,猫儿扯大旗吗?
方澈冷眉一扬,正要说话,秦秣又将笛子塞回他手里,然后从裤子口袋中掏出一封信。这信封只有半个巴掌大小,粉红色的,瓦格纸做面,上面绘着十分讨喜的丘比特娃娃,精致得很。
“给你的,记得好好看啊。”秦秣眨眨眼,看到方澈忽然变得傻愣愣地表情,顿觉又是好笑又是好乐。看这个老喜欢冷脸玩深沉的小屁孩再次破功,那种感觉,可真是恶趣味得很呐。
“你……”方澈愣愣地接过小信封,眉头又皱了。
秦秣向他挥挥手:“我先走了啊,你回去好好看信。这青春年少的,日子就是滋润哟……对了,你这柿子弄得好,我一定收着好好品尝,把它们全都吃光!”
她笑吟吟地转身离开,也没听到方澈在原地小声嘀咕:“好像有点太突然了吧?怎么感觉不对劲?那个柿子润脾胃,据说可以美容,不知道有没有用?”
秦秣心情舒畅地提着柿子回了寝室,然后小心收好,细细品尝,也没跟任何人分享。这些柿子来之不易,她每当吃到嘴里,感觉到那涩涩甜甜的味道,便觉得自己与方澈的情谊果然几近青梅竹马。唯一遗憾的,就是方澈不是女孩,而秦秣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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