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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众生皆苦,而你是草莓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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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

    “医生,我觉得好害怕,以后的路,我就要一个人走了。我没有一个人走过路,我不知道该去哪里。”

    “一个人的路太难走了,不是吗?为什么都要走,走来走去,都不愿意留在我的身边?”

    她委屈着。昏暗中,他看到她抱着膝盖,缩在床头,头发凌乱,看不清面容,声音却极好听。她絮叨了半天,抹了抹眼泪,说:“医生,你是哑巴吗?”

    她明明委屈得不行,关注点却还会跑偏。

    沈渡有些哭笑不得,张了张口,过了好一会儿,才说:“想哭就哭,挺好的。”

    “啊?”

    “你会遇到跟你一起走的人。”

    “真的吗?”

    “嗯。”

    “沈医生……”外面突然传来护士的喊声,他要看的病人应该醒了。

    他说:“我先走了。”说完,他便打开门走了出去。走廊上的灯光隐隐映出他的背影,转瞬,他就消失在门外。

    小小的饭团坐在床上,怔怔地看着他一闪而过的背影,连他的脸都没有看清楚。

    她想:现在的医生都这么温柔吗?

    第二天,沈渡回到麻醉科的时候,几个年轻点儿的医生围在一起,不知道在讨论什么,见他来了,问他:“沈医生看到叶晚了吗?她早上出院了,咱们医院来了好多记者!”

    见沈渡微微皱着眉,他们把报纸递过来。沈渡打开报纸,上面的头条——歌手叶晚惨遭车祸!

    歌手?

    他很少听流行歌,娱乐圈的人更是不认识。过了一会儿,他转移了目光,说:“今天第一台手术在哪里?”

    大家静默了一会儿,都叹气,说:“沈医生,你别这么拼啊,偶尔也看看女人好吗!”

    “就是就是,你看叶晚长得多好看。如果这辈子娶不到叶晚,人生还有什么意义?”

    沈渡见他们还在哀叹,干脆不理了,换了衣服就往手术室走去。

    有同事看着他的背影,说:“他平时都这么禁欲吗?”

    “是的,你知道我们学校有多少人追他吗?”

    “不为所动?”

    “一心只读圣贤书。”

    “啧啧,我真担心他的婚姻大事。”

    “你还是担心自己吧。”

    “哦……”

    五年后,当众人收到沈渡和叶晚的结婚请柬时,纷纷沉默了。

    沈渡微笑:“当时是谁说,这辈子娶不到叶晚,人生没有意义来着?”

    众人:“……”

    叶晚从门口探出头,问:“你们在聊什么?”

    众人立刻松了一口气。

    沈渡走到门口,宠溺一笑:“请柬发完了?”

    叶晚点点头,眼睛笑得弯起来。她说:“我想去那个病房看看。”她一边走一边埋怨他,“沈渡啊沈渡,当时你怎么没把我认出来呢?”

    沈渡失笑:“我认不出来,不认识你。”

    叶晚哼了一声,又攥住了他的手,小声说:“不过还好。”

    “嗯?”

    “还好我们又遇见了。”

    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安排。

    那一年错过的沈先生,上帝把他又还给了她。

    沈渡反手将她的手扯入掌心,说:“那就一起走吧。”

    既然一个人的路太难走,那就两个人一起走。

    番外二   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

    01

    “我数过,鸽子每分钟会咕咕叫六十声。”

    后来,周南明对叶晚说,这是他最喜欢的一句话。

    叶晚嘲笑他:“谁会这么无聊!”

    周南明也笑,认真地说:“我真数过。”

    “不可能。”叶晚睁着一双大眼睛,摆明了不信,“你那么忙。”

    是啊,他忙。

    在没遇到她之前,他特别忙。在遇到她之后,只要不跟她在一起,他就觉得特别无聊。

    他数过她家天空上的星星和云朵,数过她公寓里的一扇扇的窗户,数过路旁开了十一朵半的海棠。有一天,他甚至数了来往的车子,尾号是七的有八辆。

    02

    “当红歌手叶晚素颜照曝光,面容憔悴,疑似受打击!”

    “经纪人岳启突然辞职,叶晚缺席各项通告!”

    “当红歌手叶晚公关沉寂,半个娱乐圈拒绝回应相关话题。”

    周南明第一次见到叶晚,是在岳启出国后。叶晚太过依赖岳启,岳启走后,她不知所措,干脆推掉一切通告,把自己关在家里。周南明去找她的那天,正好是半个月后。

    彼时,周南明拿着一瓶法国红酒,踩着满地的报纸,站在她家的门口。白色的大门紧闭,里面像一潭死水,仿佛他踏进一步都会惊扰。他静静地站着,隐隐能听到里面传来音乐声,哀婉缠绵,像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曲调。

    半晌后,他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插进孔里,转动,门应声而开。

    房间里没有开灯,窗帘紧紧合着,凌乱得不成样子。他一眼就看到了叶晚,她倒在地板上,穿着白色T恤,胸前绣着一只可爱小巧的猫儿,蓝色的短裤让她露出修长细白的腿。她眯着眼唱着歌,四周几株花东倒西歪。

    是海棠。

    她好像丝毫不在意有人进来了,只一心沉浸在音乐里。留声机又换了首歌,咿咿呀呀地唱起了《浮云散》。

    “浮云散,明月照人来……”

    周南明大步走过去,一边走一边打开红酒,对准留声机,把红酒倒了个干干净净。留声机发出“吱吱”的声音后,彻底没音了。房间里顿时陷入了死一般的寂静。

    叶晚怔了一下,睁开眼,坐了起来,看了看他,又看了看留声机,就在他以为她要发火的时候,她突然小声说:“好浪费啊。”

    也不知道她是在可惜红酒,还是在可惜留声机。

    周南明失笑,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了下来,说:“我是周南明。”

    叶晚晃了晃头,眼眶因为熬夜红红的,像一只小兔子,机灵是机灵,眼神又有几分呆滞。她喃喃道:“是那个传说中凶神恶煞的周老板吗?”

    眼前的周南明穿着白衬衫、西装裤,眉眼温润清晰。他蹲在那里,平易近人,和她脑海里的那个老板不同。好似浮云散去,他踏月而来,一点儿也不凶神恶煞。

    他甚至很好看。

    周南明笑了,点头:“是我。”

    轻飘飘的两个字落在空气里,叶晚却像被点了哭穴一般,“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她一把搂住他的脖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像要把所有的委屈发泄出来。他则手足无措地蹲在那里,目光落在房间的某一处,半晌后才拍了拍她的背,哄她:“好了,别哭了。”

    他最不擅长说软话,哄人的语气硬邦邦的。

    那次,是他生平第一次软下声来同一个人说话。他只觉得,她那么瘦小,倒在他的怀里,比照片里的更真切,也更让他喜欢。

    那是一个夏日,是他喜欢她的第二个年头。他把国外的事业放下,远渡重洋,为她而来。

    03

    来之前,周南明曾去医院探望林眠,她还昏睡着,岳启捧着一本书看着。他走近,看见岳启看的是国内的娱乐周刊,头条与叶晚有关。

    “既然你那么担心她,为什么不回去?”

    岳启翻了一页,说:“我跟晚晚说了,我一步也不想离开眠眠。更何况,你去我放心。”岳启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递给周南明,“对了,这是她喜欢的和她讨厌的。我们晚晚……”

    叶晚的絮叨性子似乎是从岳启这里传过去的,岳启一絮叨起来就没完没了。周南明坐在岳启的对面,身子往后靠了靠,目光落在那张纸上,却没有接:“我不会像你一样惯着她的。她十九岁了,该自己去承担了。”

    岳启的话戛然而止,他悻悻地收回了手,点头:“也是,她该长大了。”他顿了一下,又忍不住说,“你真的不会惯着她吗?你那么喜欢她。”

    周南明绷着一张脸。

    他真的不会惯着她吗?

    她喜欢吃饭团,讨厌喝粥,喜欢吃火锅,讨厌吃蘑菇,对满天星的喜欢胜过玫瑰,喜欢晒太阳,喜欢走在大街上。

    还有更多的喜欢和讨厌,他都记得。

    04

    周南明全面接手了叶晚的工作。他蓄谋已久,一步步走来,自然坚定。

    在回国之前,许音袂被他从网上挖出来,作为叶晚的专人词作。回国当天,他召开新闻发布会,叶晚并没有被强制出席,他代表叶晚宣布下一步的计划。次日,叶晚出席某私人慈善晚会,晚会没有记者,但仍有照片流出。叶晚身着黑色晚礼服,侧着脸,笑靥如花。

    在慈善晚会开始前,周南明亲自给叶晚送去礼服,说:“不管你现在怎么样,在晚会上,你必须笑。”

    叶晚信任他,一晚上都在笑,笑得脸颊疼了。在送她回家的路上,他问她:“还想哭吗?”

    叶晚摇摇头:“笑多了,不想哭了。”

    他笑,心却像被针扎一样疼,说出的话也残酷至极:“你不能倒下,你如果不选择站起来,谁都帮不了你。”

    之后,舆论渐渐变成了“叶晚一夜成长,歌后重新归来”。

    “新专辑蓄势待发,十一年了,‘天后’二字,叶晚当之无愧!”

    而在各种通告接踵而来的时候,周南明却全部推掉,悄悄带叶晚去了土耳其。叶晚许久没有度过假了,拎着凉鞋,光着脚走在大街上,开心地大叫:“没有记者,没有摄像头,没有照相机,真美好!”

    周南明把手插在裤子口袋里,慢悠悠地跟在她的后面。她的眼珠子一转,突然起了小心思。她折回去,一把扯开周南明的手,往他的口袋里伸去:“你天天都把手插在口袋里装酷,是不是口袋里藏着什么?”

    周南明虽然被她吓了一跳,但总归没躲开,任凭她“搜身”。她从他的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了然地“哦”了一声:“你是想趁我不注意,偷偷地抽烟,是不是?”她拍了拍他的肩膀,“别偷偷地抽烟,带上我。”

    于是两人便席地坐在路边,周南明口袋里只有一根烟,他点燃,抽了一口,吐着烟圈,问:“你抽过吗?”

    “抽过一次,听说对身体不好就不抽了。”

    “那现在怎么想抽了?”

    “偶尔一次嘛。”她作势要去夺他手中的烟。

    他笑着躲开:“你怎么跟土匪似的?不准动!”

    叶晚顿时不动了,用那双大眼睛谴责他。他拿着烟,放在她的唇边。她轻轻地吸了一口,大概吸得太急了,连连咳嗽了几声,小脸涨得通红。他伸出手拍了拍她的背,她穿着吊带,后背露出一片雪白的肌肤,他的指尖微凉,轻颤了一下。

    她没有察觉,开心得眯起眼睛,身子往后一躺:“阳光真好,我唱首歌儿给你听吧。”

    她的灵感说来就来,曲子欢快,他忍不住嘴角上扬。

    旅行在一条新闻到来时终止了。那天,有一条热门微博“叶晚度假”,文里附了叶晚在土耳其旅行的照片,言辞全是赞美,说她是在为下张专辑做准备。

    她拿着手机给周南明看,嘴唇颤抖:“这是你拍的?”

    周南明点头。

    “你为什么要发给记者?”

    “大家最想看你的日常,可以为下张专辑的宣传做准备。”

    他坐在那里没有动,十足的生意人的模样。叶晚的身子颤了一下,她却没有哭,而是点点头:“我还以为你真的是来带我度假的。我不唱了。”

    叶晚把手机摔在他的面前,他慢条斯理地把手机拿过来,又推给她:“叶晚,我说了,你要学着长大。长大是什么?就是不要总想着唱你喜欢的,而是想着观众喜欢什么。”

    那次,他真正地教她什么叫一夜成长。

    05

    从那之后,叶晚的专辑销量次次破百万,周南明的名声也渐渐传开。有一次,许音袂跟叶晚聊起周南明,叶晚笑着说:“其实,他刚来的时候,我还以为他喜欢我呢,因为他对我太好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都是为了事业。”

    是啊,她真的以为他喜欢她。她想要一个不管怎么样,都能毫无条件地站在她身边的人。她不犯法,不杀人,不放火,他为什么就不能站在她的身边,温柔地说一句“喜欢她”呢?

    所以他一定不喜欢她。

    喜欢一个人会那样吗?会那么残忍地把血淋淋的世界摆给她看吗?

    可是,叶晚不知道,每个人的喜欢不一样。

    他的喜欢就是那样的。

    06

    周南明在遇到叶晚之前,曾喜欢过其他人。青春年少,他爱得轰轰烈烈,最后女孩被他的家世吓跑了。他记得那个女孩把他送的东西一个个摆在桌子,又推给他:“你们家,我高攀不起。”

    不攀高枝的女孩,让所有人佩服。

    除了他。

    他开始觉得,喜欢是想脆弱,想拥抱,想亲吻,却冷冰冰地把喜欢的那个人隔绝在千里之外。

    他受过一次伤,不想再受第二次。甚至,他觉得,他得不到她,她才是他的。

    回国后,叶晚对他越来越疏离,那种疏离不是日常相处中的疏离,而是心里的疏离。她开始拼命地学乐器,拼命地补知识。一首歌一遍一遍地磨,她甚至学会了跳舞,跳舞时的她美丽性感,令人心潮澎湃。

    新专辑面市后,她登上全国最大的舞台,惊艳了每一个人。

    毫无疑问,他亲手将她送上了巅峰,成了一代天后。在颁奖典礼上,她对着镜头,一字一句地感谢他,眼眶红红的,他却在那些感谢里听到了些许咬牙切齿的意味。岳启给他打来电话:“你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惯着她。”

    他笑着说:“在这个世界上,大概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事情吧。”

    “不。”岳启毫不留情地戳穿周南明,“你以为自己计划周全,等着她慢慢爱上你,离不开你。你真的是太贼了。”他笑着说,“可是你要知道,叶晚不是你的一单生意,她是活生生的人,她讨厌被掌控,你好自为之吧。”

    岳启说得对,如果爱上一个人,怎么会不想跟她在一起,哪怕只有短暂的一天。可是她没有给过他机会,他也没有给过自己机会。

    她是活生生的人,不是他的生意,他用错了方法,她不爱他,是对的。

    叶晚确定婚期后,来找过他,办公室里太压抑,叶晚提出要出去走走。说是走一走,也没有走多远,就顺着那条街来来回回地走。叶晚很高兴,叽叽喳喳地说着原来结婚这么麻烦。他偶尔说两句,跟往常没有区别。

    后来,他们走到一家正在做活动的店铺前。在一个封闭的屋里,用隔音玻璃隔开两人,用口型来猜对方说了什么,奖品是一打五颜六色的气球。叶晚看上了气球,走不动了,非要去参加活动。

    于是两人就坐在玻璃的两边。叶晚坐在那边,一脸惊讶地说:“真的一点儿都听不见啊。”周南明坐在对面看着她。在进来之前,她悄悄地说:“我们可以用微信联系呀,对不对?”

    她一副“全天下我最机智”的样子,像个小孩子一样,对气球势在必得。

    开始的时候是叶晚说话,工作人员给他们一人一张纸,叶晚照着纸来读,周南明把看到的写下来。他了解她,对她的一举一动都很熟悉,所以猜出来了。

    第二轮由周南明说话。周南明看着叶晚的眼睛,开口,说的话却与纸条上的字无关:“晚晚,我从来没有这样叫过你。但是,在我心里,我这样唤你,有一千次、一万次,到了嘴边却变成了‘叶晚’。我想说我爱你,从某一天在报纸上看到你就爱你。那时,你刚满十八岁,是最好的年纪,不涂脂抹粉,也好看得让人心动。”

    叶晚惊讶地看着他,问他:“你在说什么?怎么那么长?”

    “你变成了我的一个遥远的梦。我从来没想过要到你的身边去,直到那件事发生。我受你舅舅岳启所托,接手你的事情,天知道我有多高兴。我跑去买衬衫、领带、手表,像十八岁的男孩去见心仪的女孩一样,我打开了那扇门。”

    “那是我梦里的姑娘,在我怀里哭得像个孩子。我一直以为我做了那么多,你理所当然会喜欢我。可是,后来我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事情是理所当然的。”

    “如果我知道你那么喜欢气球,我会给你买很多。可是我不知道,我不知道你要的是什么。我现在就这么看着你,我在想,这样可爱的叶晚,为什么不是我的呢?”

    他的眼眶渐渐红了起来,隔着玻璃看得不清晰,声音渐渐低了下来:“我一直想跟你说,我爱你,可能会一直爱下去。到你老了,头发白了,我也会爱你。”

    叶晚的表情渐渐从惊讶变成了凝重。分别前,她拿着数不清的气球,迟疑了很久,才小声地问周南明:“是不是我结婚,你有点儿舍不得呀?”

    周南明笑了笑,摇了摇头,说:“我晚上飞旧金山。国内的事情都交给许音袂,你的婚礼我就不参加了。”

    “那么突然?”叶晚撇撇嘴,“你是不是不想出份子钱?”

    周南明失笑,往前走了走,略微迟疑,又坚定地张开双臂,不由分说地将她抱在了怀里。

    “最后一个拥抱了。”

    “叶晚,新婚快乐。”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叶晚隐隐听到他又轻声说了一句话,好像他在那间房里说过的字,是什么“……爱……啊”。

    ——我爱你啊。

    07

    后来,有一年,周南明参加公司年会,有个新职员要唱叶晚的歌。台下的众人目瞪口呆,都去看周南明的脸色,虽然周南明面无异样,但大家不敢松一口气。

    偏偏这人唱的是一首极悲的歌,模仿叶晚模仿得惟妙惟肖,不少人被感染得落泪。

    众人再去看周南明,他依然坐得端正,只是眼眶不知道什么时候红了起来,似星星般闪着光,令人的心揪起来。

    他的眸光闪动,仿佛台上的人是叶晚。

    比起以往,他现在已经很少想她了,至少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不会。反而在人海中,他才会突然抑制不住想念。人生之路这么难行,她却不在他的身边。

    他心想:叶晚,我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

    她一定很快乐,很快乐吧。

    番外三   一颗心早已准备好

    01

    叶晚和沈渡的婚期定在圣诞节,为了避免被媒体打扰,地点选在国外的某个城市。

    沈渡虽然忙,但是主动承包了婚礼,就连请柬也是他亲自设计的。在选花童的时候,他才发现,他和叶晚都没有认识的年纪适合的男花童。

    叶清白说:“你的邻居呢?你爸妈的邻居呢?”

    沈渡拿着笔若有所思,说:“叶清白。”

    叶清白抱着蛋糕吃得欢快,问:“怎么了?”

    “生一个。”

    “……”

    现在生也来不及了吧?

    叶晚在旁边听着,觉得好笑,说:“我们可以找顾淮叶!”

    她说做就做,打电话给顾孟平。电话接通后,顾孟平“哦”了一声,说:“这事得问顾淮叶。”他放下手机,喊道,“顾淮叶,有电话找你!”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才传来脚步声。

    顾孟平问:“你在忙什么呢?”

    顾淮叶说:“余声在哭。”

    “你欺负她了?”

    “打游戏打哭的。女孩子怎么这样呢?叶晚姐姐就从来不哭,不管死了多少次,都能复活。”顾淮叶走进来,说,“谁找我?”

    顾孟平把手机递过去:“你的叶晚姐姐。”

    顾淮叶:“……”

    那头叶晚按了免提键,看了看旁边笑得颤抖的盛玉和叶清白,一字一句地道:“顾淮叶,你是在夸我吗?!”

    顾淮叶仅仅怔了一下,就接着道:“是夸。叶晚姐姐找我什么事?当花童?可以啊。”

    小少年脾气好,温温和和的。

    叶晚放下电话,说:“搞定了。”

    沈渡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后,说:“晚晚。”

    “嗯?”

    “下次玩游戏带着我。”

    “带你干吗?”

    “我是医生,随时给你复活。”

    “……哦。”

    离婚吧。

    02

    婚礼前一晚,盛玉和许音袂扯着叶晚,要带她去过单身之夜。

    三个人人生地不熟,在街上转了几圈后,干脆光着脚丫跑到了海边。叶晚玩累了,躺在沙滩上看星星,许音袂和盛玉坐在她的两边。她闭上眼睛,说:“真好啊,真好。”

    许音袂说:“你幸福得要晕倒了吗?”

    叶晚笑着摇了摇头,说:“我幸福得不想晕倒。”她又看向盛玉,问,“盛玉,结婚是什么感觉?”

    “什么感觉?”盛玉长长地“嗯”了一声,说,“也没有多大感觉啦。就是……不厌其烦地想看着他。我们以前谈恋爱的时候,就算在一个医院,有时候也在一个手术室,但是都戴着口罩,看不清,也看不够。结婚之后,我可以回家接着看他。”

    许音袂受到暴击:“太甜了吧,我想结婚!”

    “你得了吧。”叶晚轻轻踢了踢许音袂,说,“张警官不是也很甜?”

    许音袂捂着脸,说:“完全没有。”

    盛玉笑了笑,说:“晚晚,你心慌吗?”

    叶晚微怔。她睁开眼,星星落在她的眼中。她摇了摇头,说:“没有。我的心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安定过。有沈渡,有你们,还有我想唱的歌儿。”

    盛玉说:“那是真的很好。”

    海风轻轻吹来,海浪一阵又一阵地袭来,打湿她们的脚丫。许音袂突然“啊”了一声,说:“看!”

    两个人都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不远处的岩石上坐着几个人,夜很黑、很沉,他们那里亮着星星点点的烟火,似乎听到许音袂的喊声了,有人抬起头,招了招手:“盛玉!”

    是叶清白。坐在叶清白旁边的沈渡手里夹着一支烟,烟雾升腾,他循声望过来,和叶晚的目光在黑暗中相遇。

    盛玉却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伸出手捂住叶晚的眼睛,说:“在结婚前一天,新郎和新娘不能见面,你不能看他!”

    叶晚不知道哪里来的规矩,但还是乖乖地听话,闭上了眼睛。

    那边却没有任何人想起这个忌讳,叶清白喝了口酒,拍了拍沈渡的肩膀,说:“别看了,明天可以抱回家看个够。”

    沈渡笑了笑,没说话,也没有转移目光。

    叶晚坐在沙滩上,面前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波澜壮阔,却不及她在他心中的盛大。他静默地看着她,手中的烟也忘了吸。

    这是他的姑娘。

    他的眉眼间浮现出几分笑意。

    旁边的叶清白和张与川喝得晕乎乎的,站起身来,对着大海大声地唱歌,像十七八岁追女孩的少年:

    ……

    一颗心早已准备好,

    一次就好,我带你去看天荒地老。

    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开怀大笑,

    在自由自在的空气里吵吵闹闹,

    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

    沈渡听来听去,却记住了那句歌词:一颗心早已准备好。

    叶晚,你准备好了吗?

    03

    婚礼由沈渡策划,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沈渡站在牧师面前,穿着一身西装,打着精致的领结,明朗帅气,让看到他的人都移不开眼。没有人知道,向来以冷静淡然著称的他,双眸深处此刻却在轻轻地闪动。他比任何时候都要好看,也比任何时候都要紧张。

    “怎么办,我想哭!”许音袂忍不住要抹眼泪。

    张与川把纸巾递给她,说:“你把眼泪留到自己的婚礼行不行?”

    “闭嘴。”

    “新娘来了!”

    有人喊了一声,紧闭的门被缓缓打开。

    站在牧师面前的沈渡抬头朝门口看去。他的眼前一晃,隔着长长的红地毯,叶晚挽着父亲的手站在那里。婚纱是雪白的,曲线优雅,蓬松的拖尾缀着细细的碎钻,好似繁星点点。她有点儿紧张,精致的小脸对他露出笑容。

    沈渡的心一动,嘴边也渐渐浮现出笑容。

    《婚礼进行曲》响起。

    她缓缓地朝他走来,像梦一样向他走来。

    沈渡这辈子宣过三次誓。一次是宣读医学生誓言,一次是宣读《希波克拉底誓言》。那两次宣誓庄严郑重,带着他对医学事业献身的热血,旁边是他的伙伴。

    这是第三次。

    在这里,面前是她,是他未来的妻子。

    “无论贫穷富有,健康老去,你都会一直陪着她吗?”

    “是的,我宣誓,我愿意。”

    后记   努力努力再努力

    前两天,我跟好友开玩笑,说这周末要和沈渡小哥哥说再见了,有点儿舍不得。好友夸我,这个拖稿理由还不错,以后可以借鉴。

    我讪然。其实我不是一个爱拖稿的人。我几乎没有拖延症,说要今天完成的事儿,很少会拖到明天。这样很累,有时候我会给自己放个小假,不酷那么一会儿。

    所以,在写到这本书的结尾的时候,明明只有几百个字就写完了,我硬是写了两个小时。

    当时,窗外的雨一阵一阵的,时而寂寂,时而瓢泼。我背对着窗户,在键盘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就在想,我要写一个纯粹的爱情故事,没有阴谋诡计,没有分别,没有误会,只有甜,像草莓一样,甜是甜,却不令人腻歪,就算腻歪,也不是令人讨厌的腻歪。

    我不爱写太完美的人,这世上也没有完美的人,因为一个人总有点儿缺点。而喜欢一个人,就连他的小缺点也会觉得可爱。

    整本书写下来,相比沈医生,我更爱的其实是叶晚。我以前写的女主大多是傲娇不服输的,有我自己的影子。叶晚是一个新的尝试,她有点儿可爱,有点调皮,甚至还有点儿傻白甜。但是,这样的率真,反而更讨我的喜欢。

    写这篇文时,我第一次哭,是因为叶晚。

    那是她生病的时候,沈渡送她回家,照顾她,给她煮粥。其实她不爱喝粥,但是她很乖,沈渡盛多少,她喝多少,一小口一小口,全喝了。她实在怕自己任性,沈渡会走。

    她说,她只是想要一个无论什么时候都会在她身边的人;她说,她仍然感激有人爱她,却无法释怀没有人只爱她。

    还好,她遇见了沈渡。她小心翼翼地去接近那个看似冷漠实际上却很温柔的沈医生。

    之前,书中其实有个女二,我在做人物分析的时候,给她加了点戏份。她对沈渡说:“为什么啊?沈渡,你告诉我,那么多人都不行,怎么就是叶晚了呢?”

    然而,在写稿子的时候,我盯着文档,突然替叶晚打抱不平。怎么就不能是叶晚了?我们晚晚那么好,沈渡爱上她,难道不是很正常的吗?

    是的,是很正常。于是,女二没出场,大概是史上最惨的女二了,此处心疼女二两秒钟。

    再来说说周南明。除了这个没有出场的女二,作为男二的周南明真的让我又爱又恨。

    我爱他的深情,也恨他的深情。

    前一秒我还在说:“哼,周南明,活该你娶不到叶晚。”而后一秒,我就想说,“对不起,我爱上周南明了。”我很纠结,所以正文还没写完,我就先给他写了五千字的番外。

    他太聪明,也太会保护自己了。

    所以,叶晚不爱他,是对的。

    但是我又忍不住心疼。我总会想到,有一年的夏天,在土耳其的大街上,叶晚光着脚丫在前面走,他慢吞吞地跟在后面,眼底尽是笑意与温柔。

    我又想,其实他和沈渡是有过一次交谈的。大概是在浓浓的夜色中,各自点起一根烟,谈谈心上的姑娘。沈渡也理智,但他的理智是带了几分拙意的,他愿意为了她昏头。周南明则不。

    那次谈话还算平静,谈不上谁输谁赢。走之前,周南明把烟捻灭,认真地说:“谢谢你。”

    沈渡倒还和往常一样,面容淡漠,漫不经心地说:“谢谢周老板之前对她的照顾。但是……”他话锋一转,“我对我的女朋友好,不需要你来道谢。”

    冷漠,寡淡,还有点儿记仇。

    让你之前那么折腾我们家小饭团。

    我有时候在想,沈渡才是最可爱的那个人。他本硕博连读,是天才,也是行业中的翘楚。他是麻醉医生,救死扶伤。

    我之所以写麻醉医生,是因为好友恰好从事这个行业。在我写之前,她问我:“你知道麻醉医生是干什么的吗?”

    我:“打一针,睡一觉。”

    她:“信不信我现在就给你打一针?”

    她摆出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我做了个“请”的手势:“请开始你的表演。”

    她笑了笑,说了一段让我印象深刻的话。她说:“外科医生治病,麻醉医生保命。你以为你只是好好儿地睡了一觉,是外科医生为了你的病而辛苦。其实,那时候,你的生命全部掌握在麻醉医生的手中。在整个手术中,麻醉医生是高度紧张的,这就是麻醉医生猝死率很高的原因。”

    她又说:“尤其是在病人出了手术室,家属拼命地感激外科医生时,麻醉医生更觉得心酸。”

    我听着也有点儿心酸。好友很厉害,学医的都是学霸。据说医学院的考试月是从十一月开始的,实习前,光是专业书就有一米多高,还不算医学、英语、政治等其他的书。

    我问她:“全部要记住吗?”

    她轻描淡写地说:“不全部记住怎么办?病人生病,又没有重点。”

    是啊,专业的医生真伟大,真辛苦。(比个心)

    学医的好友跟我一起长大,我们从小就天马行空,想做各种各样的事儿。她高考后选择就读医学院,说想要救死扶伤,哪怕有医闹、有黑暗,她还是想要救死扶伤。

    这是她的梦想。

    其实,在我的文中,我总不可避免地谈到梦想。我的男主、女主不只是在谈恋爱,也在追逐他们的梦想。就像叶晚的人生格言:“够不到,再够一下。”

    这是我的心声。上本书刚出那会儿,我每天都很焦虑,用小号发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沮丧得不行。

    有天早上,我沮丧极了,发微博:够不着,不要了。

    晚上回家的时候,下着小雨,淅淅沥沥的,在路灯下显得极其好看。当时,我怕头疼,所以裹了两层围巾,像个老太太。好在当时天色晚,没人看得清。进巷子后,我遇到一个老奶奶,她拄着拐杖走路,慢慢地,一点点地挪。我突然心口发酸,心境也有了变化。

    我又转发了早上那条微博:够不着,那就再够一下吧。

    于是,我才有了勇气,去写下一个故事,才有了叶晚和沈渡。

    在那些以为黑暗、没有尽头的日子里,我反复地告诉自己:过程会很辛苦,不知道要花费多长时间。但是,没事的,反正,我本来就慢吞吞的。

    第二本书了。无论是书,还是我自己,都比以前进步了许多。我希望以后能更棒。

    对啦,悄悄地说,这次在书中,我给大家藏了五六个彩蛋,不知道你们能不能找出来,找出来了可以来微博找我哦。

    还有,还有啊。我认识的朋友对我真好,哪怕因为这个,我也想走得更远一点儿,再远一点点。和大家肩并肩地前行,真好。

    谢谢所有的遇见。

    最后,分享我喜欢的人说过的一句话。

    他说:“努力这个东西,它不会说谎的。如果还不行,就是不够努力。如果还没有足够幸运,就证明还不够努力。”

    那就让我们为了变成更好的自己,努力努力再努力。

    纪南方

    2018年5月6日

    写于南京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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